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把中央八項規定作為長期有效的鐵規矩、硬杠杠,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現對遼寧省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的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 遼寧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波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
2013年至2022年春節等節假日及岳父去世期間,劉波收受某農商行負責人等8人所送現金及消費卡,共計26.96萬余元。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上半年,劉波先后兩次接受某上市公司董事長等人宴請。劉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9月,劉波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大連市醫療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邸樹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
2016年至2022年,邸樹軍多次在春節等節假日期間收受醫療機構負責人、醫藥代表及下屬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96.04萬余元。2021年,邸樹軍在其辦公室裝修期間,違反辦公用房管理相關規定加裝衛生間和衣帽間供其個人使用。邸樹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邸樹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代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4年至2020年,張代勇多次接受請托,收受禮金5萬元、2箱茅臺酒,折合共計6.92萬元。張代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9月,張代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阜新氟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生態環境保護部原部長徐涵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21年以來,徐涵多次在春節中秋等節日前夕收受企業贈送的水果、月餅、大米和酒等禮品以及購物卡、現金紅包,并利用職務便利,以不上報企業環保隱患、承諾對企業進行照顧等為條件,收受、索要多家企業禮品、禮金,折合共計20.16萬元。徐涵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徐涵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 葫蘆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楊義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住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17年,楊義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一輛帕薩特轎車,用于上下班和辦公;向某企業借用房屋一套,供他人使用。2014年和2015年春節前,楊義云兩次收受某企業禮金共計4萬元;2018年至2021年,楊義云多次收受下屬禮品、禮金共計11.6萬元。楊義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0月,楊義云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身為“一把手”,律人不先律己,帶頭破紀違法;有的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禮品、禮金,政商關系“親”“清”不分;有的特權思想作祟,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影響惡劣、教訓慘痛。這些典型案例,均發生在或延續到黨的十九大后,充分暴露出少數黨員干部心存僥幸、積習難改,是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的典型。
堅持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是黨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戰略部署。當前,元旦、春節將至,“節日病”和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易發多發,要堅決克服麻痹心理、松勁心態、歇腳思想,有力防范、嚴肅查處頂風違紀行為。
▼ 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認識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嚴重危害,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訓,以案為鑒、以案明紀,引以為戒、舉一反三,時刻牢記“三個務必”,躬身踐行“三嚴三實”,強化紀律意識,嚴格家教家風。
▼ 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作風建設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實作風建設主體責任,“一把手”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帶頭轉作風、樹新風,以“關鍵少數”示范帶動“絕大多數”,切實將少數黨員干部司空見慣、不以為然的不良習慣、意識、行為糾正過來,防止成風成勢,形成“破窗效應”。
▼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將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堅守重要節點,保持高壓態勢,強化監督檢查,從嚴從實查處,嚴肅通報曝光。
▼ 要運用嚴查酒駕醉駕與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風”一體實施的有效做法,以“小切口”精準整治,推動做實作風建設“大文章”。
▼ 要準確把握風腐同源、由風變腐、風腐一體特征,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以優良黨風政風引領社風民風,以作風建設新成效推動實現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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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省紀委監委
編輯:幽幽
美編: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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